【竹橋社長會客室】遺失了當年的買賣合約,該如何計算購入價格呢?
【請像保護珍寶一樣,保存您的日本不動產買賣合約書】
在東京都心奔波的日子裡,我深知每一間房子背後,承載的往往是幾代人的記憶與心血。但有一件「重要的小事」,我想溫暖地提醒每一位業主:請務必收好您的「買賣契約書」。
最近,我正陪著客戶處理一件東京不動產的繼承與處分。經過半年多的繁瑣手續,終於順利移轉產權。然而,因為繼承該房屋的新屋主長年生活在海外並非東京,考量到管理成本,決定委託我進行出售。
這時我那「都心宅男」的細節控性格又發作了。在正式掛牌前,我先行向長期配合的稅理士確認稅務細節。特別是這種「幾十年前由父親購買傳承下來、連合約書都不知道塵封在何處」的物件,稅務上的挑戰才正要開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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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一份舊合約這麼重要?
在日本稅法中,證明購入價格是「納稅人的義務」。即便物件是繼承來的,若無法提出當年的原始契約,一旦遇到審核較嚴格的稅務人員,有一定機率可能被認定以「出售價格的 5%」作為取得成本。
這意味著,您可能需要針對售房款的 95% 做為不動產「讓渡所得」的稅額計算基準。這對任何家庭來說,都是一筆不小、甚至讓人心疼的額外負擔。
*(對啦!日本沒有強制實價登錄的制度,如果有登錄過,畢竟非合約書正式內容,可能還是要提交就合約書作為正式佐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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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點點職業觀察的題外話
這或許跟各國的法規習慣有關。
當年台北天母從事不動業時,經手百間房子,只有一位賣主會完整保留當年的建商資料與買賣細節,而那位賣主恰巧是日本人。
遠渡重洋來東京執業後,同樣經手百間,也只有一位客戶拿不出當年的資料與重要事項說明書,而那位貴賓,正是我們來自台灣的好友。
我想,這不是誰的錯,只是我們太習慣於效率,而日本這塊土地,更講究的是「軌跡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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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與日本稅理士討論的截圖內容
附上我與稅理士討論的書信截圖,以及下方日本國稅廳的相關法條。我想讓大家知道,在東京置產不只是數字的跳動,更是法規與細節的積累。
如果您也正面臨「買賣合約找不到了」的困擾,別擔心。雖然情況棘手,但並非全無轉圜餘地。關於這些多年前塵封的難題該如何解決?我會在某回的《客戶問答集》中,再詳細為大家整理可能的從旁佐證附屬資料。
願每一份資產,都能被溫柔以待。
日本國稅廳 No.3258 取得費が分からないとき(不知道當年不動產取得費,該如何計算呢?)
内容
売った土地建物が先祖伝来のものであるとか、買い入れた時期が古いなど、取得費が分からない場合には、売った金額の5パーセント相当額を取得費と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す。
また、実際の取得費が売った金額の5パーセント相当額を下回る場合も、売った金額の5パーセント相当額を取得費と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す。
例えば、土地建物を3,000万円で売った場合に取得費が不明のときは、売った金額の5パーセント相当額である150万円を取得費と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す。

